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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 议 投 诉 指 引

★ 中心敬请办事者对窗口的每次服务进行评议:

  中心首层大厅(一楼北侧,楼梯口)设有窗口工作人员照片公开栏;各楼层都设有群众评议箱;每个窗口的柜台前都摆放有群众评议表。请办事者每次办结离开前,对窗口服务填写一份评议表,投至评议箱内。

★ 中心欢迎办事者对不满意的窗口服务提起投诉:

  现场投诉:直接到中心投诉处(设二楼协调督办科);

  书面投诉:将投诉意见填写在群众投诉表,投至评议、投诉箱内;

  电话投诉:拨打中心投诉专线电话:5967818;

  网上投诉:登录中心网站,按照指定路径输入投诉信息。

  信函投诉:可寄信至:迁安市行政服务中心(邮编:064400)。

★ 请办事者评议和投诉时指明具体的窗口和工作人员,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。中心将及时认真处理群众评议和投诉,并按规定严格保密。(您单击提交后,如页面自动跳到主页则说明操作成功

被投诉单位:
投诉人:
投诉人联系方法:
投诉内容:
  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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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315-5967808 传真:0315-59678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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